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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油坊路(裕溪路-滨河路)工程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钟油坊路(裕溪路-滨河路、哈尔滨路-繁华大道 )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投资[2023 ] 382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油坊路(裕溪路-滨河路、哈尔滨路-繁华大道)工程立项的复函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市建投集团支付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钟油坊路(裕溪路-滨河路)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GZ0254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3BFFGZ02548
     2.5 建设地点: 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40米,全长约2945米,分南北两段。其中:北段位于瑶海区,北起裕溪路,南至滨河路,长约2043米,实施宽度60米(含两侧各10米绿线);南段位于包河区,北起哈尔滨路,南至繁华大道,长约902米,实施宽度40米;沿道路西侧规划建设双舱综合管廊,长约3215米。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道路、管廊、桥梁、供水、排水、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监控等。
     2.7 合同估算价: 56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北起裕溪路,南至滨河路,全长约2.1公里,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40米,双向六车道。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标志标线、照明工程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清单。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 证)。
     (3)其他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2)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3)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施工内容)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8日00:00至2023年12月08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31;66223267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邮 编:23000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05516265941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67、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1251457649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7677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