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SS202407号地块代建市政道路项目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6HASBN01326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SS202407号地块代建市政道路项目第三方检测答疑及变更公告 “蜀山区SS202407号地块代建市政道路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项目编号:2026HASBN01326)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问:合同条款及格式(P49):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二、检测内容、17条中提到“检测服务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2005第141号)”;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三、试验检测服务时间“2.检测单位需派专人(取样员)配拉样品车,到工地现场取样,不得要求施工人员去实验室送样”。由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已废止,现应适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依据该规章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时,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并在视频监控全程记录下,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不得由检测单位接样。我单位认为上述两处条款应按本内容修改,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详见本公告“二、变更公告”。 二、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检测内容-第17款,现变更为: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的检测。检测内容必须满足项目和甲方需要,具体检测项目包括:过程检测、交竣工检测,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原材料检测、标准试验检测、施工过程检测,工序交验检测以及交(竣)工检测等;含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巡查及委托方安排的检测等内容。检测服务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15年第12号)、《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建质规〔2024〕5号)等国家、安徽省的规范、规定的要求;同时须满足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单位及地方出台的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三、试验检测服务时间-第2款,现变更为: “检测人现场取样、接收检测试样等活动应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中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有关要求”。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三、工程服务范围-1.检测内容,现变更为: “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工程的全过程检测服务……含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巡查及招标人安排的检测等内容。检测服务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15年第12号)、《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建质规〔2024〕5号)等国家、安徽省的规范、规定的要求;同时须满足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地方出台的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名称:合肥瑞祥辰景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石牛路与甘泉路交口东南角 邮编:230031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51-62778888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5597035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