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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合肥滨湖绿色新能源公司2026-2028年度停车道闸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滨湖绿色新能源公司2026-2028年度停车道闸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6HABWZ0045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04月30日

合肥滨湖绿色新能源公司2026-2028年度停车道闸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号

投标费率:59.70%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6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龙尾路10号捷顺科技

投标费率:77.00%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6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滨湖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 刘孝卓

联系方式:0551-6519881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钟良金  联系电话:0551-66220360

公示期: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0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0551-6622038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滨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336312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30日

附件:0454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0454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