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结果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巢湖二中新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9、18-21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二中新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HFCZ1813
项目分包(标段):第21包:智慧课堂、教师智能终端、智慧校园设备
第20包:多媒体教室设备
第19包:学生机房(传统机房)、教研室多媒体设备
第18包:录播直播设备
第9包:财务专用、通用设备电子类产品、学生机房(云机房)设备
财政编号:RWSC2018-2276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8月8日
第9包:财务专用、通用设备电子类产品、学生机房(云机房)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15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贰拾柒万元(¥127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巢湖二中新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第9包:财务专用、通用设备电子类产品、学生机房(云机房)设备等一批。 第18包:录播直播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云飞东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捌万捌仟贰佰元(¥7882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巢湖二中新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第18包:录播直播设备等一批。 第19包:学生机房(传统机房)、教研室多媒体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巢湖市中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巢湖市巢湖中路银屏雅苑1幢6-1、6-2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叁万壹仟陆佰元(¥11316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巢湖二中新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第19包:学生机房(传统机房)、教研室多媒体设备等一批。 第20包:多媒体教室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鼎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A4楼7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伍拾玖万零柒佰捌拾元(¥459078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巢湖二中新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第20包:多媒体教室设备等一批。 第21包:智慧课堂、教师智能终端、智慧校园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佰伍拾玖万贰仟叁佰陆拾元(¥659236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巢湖二中新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第21包:智慧课堂、教师智能终端、智慧校园设备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侯国胜,陈同庆,姚成,苏迎杰,卢占坤,昌应芬,郑晓华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第二中学
地址: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人:郑晓华
联系方式:0551-8233552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杜忠凯 联系电话:0551-66223733、66223645 公告期限:2018年08月10日至2018年08月13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巢湖二中新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8月10日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第9包-公示附件.docx 附件:第18包-公示附件.docx 附件:第19包-公示附件.docx 附件:第20包-公示附件.docx 附件:第21包-公示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