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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多频涡流探伤仪等专用仪器仪表设备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18HFCZ0690

 一、原中标供应商安徽科器智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613日放弃合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多频涡流探伤仪等专用仪器仪表设备采购第2包中标资格,本包别由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安徽固特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递补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零玖万捌仟肆佰元整(¥1098400元)。

公告期限:20180615日至20180619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本项目联系人:任晓竞

电话:0551-66223922、66223772

邮编:23000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多频涡流探伤仪等专用仪器仪表设备采购第2包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2018年06月15日 

附件:公示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