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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847
二、项目名称:“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第3包(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拾叁万贰仟捌佰贰拾元整(大写)(6328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第3包(三次) 服务范围 企业能力附表存量资源数据化数据填报梳理分类、数据资源建设、监督检查模块、系统管理、证后监管移动端、系统对接 服务要求 按照《关于“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第3包(三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数资项目函(2024)72号)批复内容,建设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需满足安徽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新范式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规范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单位具体需求和项目详细设计方案,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建设,复用政务人员统一认证、行政区划、组织机构、消息中心皖政通等4项组件和能力,沉淀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组件等1项组件和能力。做好与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单位的衔接,完成项目的开发实施、培训、验收、运维等工作。 服务时间 第3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1包中标人密切配合,12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经过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免费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艾立文,霍家丽,沈国华,罗杰,张先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第3包(三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
联系方式:0551-63356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附件:公示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