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结果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新媒体宣传营销推广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2,4,5,6,7)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新媒体宣传营销推广项目
项目编号:2018FACZ4279
项目分包(标段):第7包 安徽旅游新业态宣传营销
第6包 文化旅游专题营销
第5包 “周游安徽”主题宣传营销推广
第4包 安徽旅游精准营销推广
第2包 “跟着美食游安徽”宣传营销
第1包 安徽旅游高校宣传营销推广
财政编号:RWHF2018-1112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11月6日
第1包 安徽旅游高校宣传营销推广: 中标供应商名称: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2号西安软件园唐乐阁 E4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捌万玖仟元(¥789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新媒体宣传营销推广第1包等一批。 第2包“跟着美食游安徽”宣传营销: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途秀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通路16号合肥软件园5号楼31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陆万玖仟元(¥469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新媒体宣传营销推广第2包等一批。 第4包安徽旅游精准营销推广: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途秀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通路16号合肥软件园5号楼31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玖拾陆万陆仟元(¥966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新媒体宣传营销推广第4包等一批。 第5包“周游安徽”主题宣传营销推广: 中标供应商名称: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5栋A座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拾玖万元(¥59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新媒体宣传营销推广第5包等一批。 第6包文化旅游专题营销: 中标供应商名称: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766号科研生产楼1栋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元(¥80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新媒体宣传营销推广第6包等一批。 第7包安徽旅游新业态宣传营销: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途秀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通路16号合肥软件园5号楼31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玖拾贰万玖仟贰佰元(¥19292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新媒体宣传营销推广第7包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玲,朱瑞雪,凌晓伟,徐永红,邢文潮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1613室
联系人:吴礼明
联系方式:0551-62999580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马锦玉 联系电话:0551-66223789、66223646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07日至2018年11月08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新媒体宣传营销推广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07日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公示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