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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文献购置定点供应商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文献购置定点供应商项目

项目编号:2017HACZ0223

财政编号:RWHF2017-0052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6月2日

 

标段名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文献购置

中标人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万品图书经营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68号科实园C5一层

中标费率:72%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文献购置等一批。

投标业绩承诺函中所列第1-13项业绩。


中标人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晓月中路15号院1号楼

中标费率:72%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文献购置等一批。

评审(打分)业绩名称: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图书采购 60万元

2) 合肥工业大学图书采购 40万元

3) 安徽大学图书采购 43万元

4) 蚌埠医学院图书采购100万元

5) 铜陵学院图书采购 80万元

6) 安徽财经大学数字资源、图书资料 40万元

7) 巢湖学院图书采购 150万元

8) 池州学院图书采购项目B包 50万元

9) 合肥师范学院图书馆纸质图书采购 60万元

10) 安徽医科大学图书类招标采购项目 50万元

11) 阜阳师范学院图书类招标采购项目 50万元

12) 淮北师范大学图书类招标采购项目 40万元

13) 黄山学院图书类招标采购项目 70万元


中标人三:

中标供应商名称: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关南三路1号

中标费率:72%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文献购置等一批。

投标业绩承诺函中所列第1-13项业绩。


中标人四: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石家街127-131号

中标费率:72%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文献购置等一批。

投标业绩承诺函中所列1.2.3.4.5.9.10.12.13.14.15.16.20.22.24项业绩。


中标人五:

中标供应商名称: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馆藏图书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文海北路359号

中标费率:72%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文献购置等一批。

投标业绩承诺函中所列第1-13项业绩。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程新,傅正,李海,张海政,丁传奉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

联系人:吕同斌

联系方式:0551-67316818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薛华锋 联系电话:0551-66223650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13日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投标业绩承诺函湖北三新.pdf 附件:投标业绩承诺函万品.pdf 附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湖北三新.pdf 附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人天.pdf 附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上海新华.pdf 附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万品.pdf 附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浙江新华.pdf 附件:业绩承诺函上海新华.docx 附件:业绩承诺函浙江新华.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北三新.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上海新华.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万品.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浙江新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