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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2017年评建办仪器设备(第二批)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2017年评建办仪器设备(第二批)项目
项目编号:2017HACZ1119
项目分包(标段):第19包 产品数字化设计及示教综合实验室设备
第18包 三大构成色彩管理实验室设备
第11包 电子工艺实习室扩建
第10包 多功能全封闭精密激光切割机床
第9包 交互式创新设计与分析实验室(扩建)
第5包 现场总线实验室
财政编号:RWHF2017-0387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8月10日
第5包现场总线实验室: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汇联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c座1003-10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捌万玖仟捌佰元(¥7898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建筑大学2017年评建办仪器设备(第二批)第5包等一批 第9包交互式创新设计与分析实验室(扩建):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联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张洼路国信嘉园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伍万肆仟玖佰陆拾元(¥45496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建筑大学2017年评建办仪器设备(第二批)第9包等一批 第10包多功能全封闭精密激光切割机床: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正天恒业数控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陆万元(¥46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建筑大学2017年评建办仪器设备(第二批)第10包等一批 第11包电子工艺实习室扩建: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汇联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c座1003-10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万捌仟捌佰元(¥1588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建筑大学2017年评建办仪器设备(第二批)第11包等一批 第18包三大构成色彩管理实验室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天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广场公寓楼15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万贰仟陆佰陆拾元(¥6266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建筑大学2017年评建办仪器设备(第二批)第18包等一批 第19包产品数字化设计及示教综合实验室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天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广场公寓楼15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壹万贰仟陆佰元(¥4126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建筑大学2017年评建办仪器设备(第二批)第19包等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蔡群兴,季红梅,贾贤龙,刘春松,伍超(5包),陈雪辉(9、10、11包),刘牛(18、19包)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
联系人:刘慕蓉
联系方式:0551-63828052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桂阳 联系电话:0551-66223737、66223646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11日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第5包公示附件.docx 附件:第9包公示附件.docx 附件:第10包公示附件.docx 附件:第11包公示附件.docx 附件:第18包公示附件.docx 附件:第19包公示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