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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毓秀雅苑项目仲裁案件法律服务项目补疑4

项目编号:2023XZGSFW00027  

 

各投标人:

  1. 删除补疑3中“注: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 综合评分中:“主办律师业绩”,本项提供的业绩必须为主办律师一人的业绩。

  2.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主办律师业绩”第1-2项中,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业绩必须为同一人的业绩。

  3. 现场答辩人必须与提供业绩的主办律师为同一人。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采购人:合肥毓秀峰置业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合肥智慧产业园A14楼3层

    联系人:王工  

     话:0551-6267808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编:230000

    人:莫工

       话:0551-6577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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