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包河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圩振苑临时出行道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5HABGJ0193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圩振苑临时出行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答疑公告

“圩振苑临时出行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编号:2025HABGJ01936)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中要求为“投标人业绩”而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业绩”,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要求的为投标人业绩。以谈判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为准。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备注:市政道路工程须为以下两种情况之一:①市政道路工程;②同时含有市政道路工程和市政桥梁工程。”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电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6622039366220388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附件:01936答疑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