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圩振苑临时出行道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5HABGJ0193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圩振苑临时出行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答疑公告 “圩振苑临时出行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编号:2025HABGJ01936)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中要求为“投标人业绩”而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业绩”,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要求的为投标人业绩。以谈判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为准。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备注:市政道路工程须为以下两种情况之一:①市政道路工程;②同时含有市政道路工程和市政桥梁工程。”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电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66220393、66220388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