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包河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南淝河侧流(关镇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4BTBBN01534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南淝河侧流(关镇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南淝河侧流(关镇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4BTBBN01534)答疑公告如下:

磋商文件第四章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的初审业绩和综合评分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如我单位提供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项目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文件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龙川路99号   

联系人:何工

话:0551-636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话:0551-6622039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2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