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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王卫佳园二期质保期内2023—2025年度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TBWZ02553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王卫佳园二期质保期内2023—2025年度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王卫佳园二期质保期内2023—2025年度零星维修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23BTBWZ02553)答疑公告如下:

1. 对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这项评审,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合同中须含有“零星维修”或“小额零星”相关字眼或者业绩属于小额零星维修定点库中的项目。我单位有以下疑问:(1)小额库的框架协议中可以体现关键字眼,但是落地到每个具体实施项目的时候没有这些关键字眼,有的只是项目本身的名称,如:某某维修改造项目。(2)如果提供框架协议满足了关键字眼,但是满足不了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因为具体实施的是具体的项目,框架协议服务期到期后自动结束了,没有这个证明资料。

答: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具体项目的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零星维修”或“小额零星”相关字眼,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本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61页:人员配备:“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负责人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是指技术负责人需要二级建造师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同时具备吗?

答:(1)详细评审中“人员配备”要求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要求“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中级及以上”。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提供该证书备查,投标文件中可不体现该职称证书。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话:0551-633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话:0551-6622039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