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
原项目编号: 2021BFWBZ00419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项目
补疑公告
(项目编号:2021BFWBZ00419)
一、答疑部分
1、
履约保证金是否必须要缴纳?
答:需要,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履约保证金要求缴纳。
2、
招标文件第11页说明,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2)与该业绩对应的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请问此部分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具体指什么,如无可以不提供吗,不提供的话是否会影响评分?
答: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项业绩要求。不提供或提供的未能明确反映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应另附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
招标文件第37页,团队荣誉部分可否提供荣誉证书?
答:不可以,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4、
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是否只需提供设计方案文本?
答:详见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需之前附表第19项和第20项。
5、
社保需提供几个月的?
答: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0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的相应人员不得分。
6、
投标人业绩可以写投标单位子公司的业绩吗?
答:不可以。
7、
若为联合体投标,除信用承诺、信用中国查询截图、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其他内容如业绩、荣誉、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需要提供。
答: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如有明确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各成员单位须均提供;未作要求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资料即可。
8、投标制作软件中无标书签章的地方是否需要加盖标书签章?
答:可以不盖章。
9、请问此次合同是否允许偏离?
答:合同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若投标人中标后,确须调整合同内容的,后期双方可协商处理。
10、
除第四章招标需知外,是否有单独的明确任务书要求?
答:没有。
11、
招标文件用地范围约460亩,收到的附件(20201108加地类表用地范围为625.40亩),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条明确说明附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请提供准确的用地范围图。
答:巢湖南路东侧范围(约460亩)作为项目主要用地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已上传的附件“大圩镇沈福村(塘拐)指定范围现状地形测量图20201108加地类表”、“沈福村村域界线放样测量点位示意(2000)5000亩”,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12、项目容积率是否有明确要求,如无,我们是否可根据以往文旅小镇经验自己策划建筑总建筑面积?
答:项目容积率不超过1.0,建筑面积投标人投标时可自行考虑设计,中标后应根据委托单位意见进行调整。
13、市政道路左侧是否可规划建筑?
答:市政道路左侧不考虑建筑,可作为配套用地范围。
14、
投标制作软件没有同步诚信库按钮,那是否还需要把资料上传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还是说直接在投标制作软件中按节点导入word就可以。
答:对于编制投标文件时所需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后通过相应端口上传,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联系方法:
(1)委托单位:安徽沈福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
联系人: 张林虎
电话: 0551-63351057
(2)招标机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
项目联系人:龚 工
电话:0551-66223782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