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楼4部电梯更新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6BFFWZ00457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楼4部电梯更新采购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FWZ00457) 一、澄清部分 关于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楼4部电梯更新采购我司阅读招标文件后提出以下疑问: 1.P40页技术评审5-7条“5.驱动主机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且电动机绝缘等级达到F级及以上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6.电梯驱动主机整体结构型式采用卧式且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IP52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7.电梯开关门过程最大噪声值≤53dB的,得2分,高于此数值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NETEC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需明确显示上述5-8项内容评分内容。试验报告需要盖有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或公章。” 因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内容不含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项目;电梯开关门噪音不代表电梯运行的实际噪音; 建议将5-7条修改为:“ 5.驱动主机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且电动机绝缘等级 达到F级及以上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6.电梯驱动主机整体结构型式采用卧式且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IP52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7.电梯运行轿内最大噪声值≤53dB的,得2分,高于此数值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NETEC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需明确显示上述5-7项内容评分内容。试验报告需要盖有检 测机构检测专用章或公章。如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未体现上述内容,以整梯型式试验报告中所对应的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为准。” 答:具体详见变更部分。 2.P65页第五章招标需求“四、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对应的‘技术评审’指标参数”中: (1)能源再生功能具备在75%额定载荷下电能回馈效率≥50%,我司相关报告中没有75%测试项。该项目测试中在100%额定载荷下电能回馈效率更能体现电梯节能效率。 建议修改为:具备在100%额定载荷下电能回馈效率≥50%。 答:具体详见变更部分。 (2)整梯运行最大噪声值:整梯运行最大噪声值<60dB,电梯运行一般轿厢内噪音值最主要,请明确具体位置。 建议修改为:整梯运行最大噪声值:轿内运行噪声最大值<60dB。 答:具体详见变更部分。 二、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四、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对应的‘技术评审’指标参数”中: 序号 技术评审项 最低指标参数要求 2 能源再生功能 具备在75%额定载荷下电能回馈效率≥50% 7 整梯运行最大噪声值 整梯运行最大噪声值<60dB 现变更为: 序号 技术评审项 最低指标参数要求 2 能源再生功能 具备在100%额定载荷下电能回馈效率≥50% 7 整梯运行最大噪声值 电梯运行时,轿厢内最大噪声值<60dB。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 8 技术评审 2.所投电梯具备能源再生功能,且在100%额定载荷下的电能回馈效率≥50%,得2分,其他不得分。 7.电梯开关门过程最大噪声值≤53dB的,得2分,高于此数值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NETEC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需明确显示上述5-8项内容评分内容。试验报告需要盖有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或公章。 现变更为: 8 技术评审 2.所投电梯具备能源再生功能,且在100%额定载荷下的电能回馈效率≥55%,得2分,其他不得分。 7.电梯运行时,轿厢内最大噪声值≤53dB的,得2分,高于此数值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NETEC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需明确显示上述第5-7项评分内容。试验报告需要盖有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或公章。如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未体现上述评分内容,可以提供加盖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或公章的对应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以此内容进行评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项目负责人:刘国伟 电话:0551-66223742 2026年5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