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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庐北至池州高压天然气管线阴保智能远传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6HEFQQ00333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庐北至池州高压天然气管线阴保智能远传设备采购及安装询比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HEFQQ00333)

 

澄清部分

询比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有如下阐述:“本询比文件中要求的业绩为已供货且验收合格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扫描件):

1)业绩合同;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供货且验收合格的证明资料,如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请澄清如下事项:

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发票查验截图以及合同甲方的付款记录(质保金除外),是否可替代“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供货且验收合格的证明资料,如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作为业绩有效证明文件?

答:可以替代。如提供发票等证明材料,须提供发票扫描件(提供发票任何一联均可)及对应的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中的查询截图。发票中钢质管道智能阴保测试桩供货(或销售)累计金额须不少于业绩要求金额。如发票中未列明货物名称及数量,须同时提供与发票对应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人:

   话: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人:

   话:0551-66223178

                                2026年4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3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