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5年合肥安居集团年度品牌建设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02651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5年合肥安居集团年度品牌建设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WZ02651) 答疑部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表”中“ 1 投标人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商业服务或品牌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注: 1.商业服务或品牌服务业绩:指合同服务内容包含与商业或品牌相关的建设或策划或运营或推广或咨询或管理等服务; 2.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本项最多计取4个业绩; 4.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业绩不得分。 0-12分 ”,我司对该投标人业绩打分项的存在如下疑问:我司自2012年注册成立日起,便服务于全国地产类开发企业和其他类别客户,由于行业特殊性与制式合同的原因,商业类别合作服务和品牌类别合作服务并未体现在合同具体内容中。如:(1)我司自2019年以来,持续为某开发商提供品牌服务,合同是以其开发某住宅项目名义签约。(2)我司自2019年以来,持续服务某开发商旗下商业、写字楼、街区及街区品牌的策划推广工作,但合同是以其开发某住宅项目及其他方式签约。针对以上情况,我司可以提供与该企业的策划、推广、顾问或咨询类合同,但合同中并未体现“商业”“品牌服务”等内容,请问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提供的为开发商具体项目做的策划推广服务业绩可视为商业服务业绩,予以认可,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460号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551-6298885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551-66223191、66223192 2024年12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