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科技学院滁州校区超市租赁(二次)
原项目编号: 2024HCACA01313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科技学院滁州校区超市租赁(二次)项目答疑及延期公告 一、答疑部分 公告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第5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意向承租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及完善的管理制度且无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认定的违规违法问题”:(1)该项所涉及的“违规违法问题”认定部门是否仅限定工商、税务、质检部门?(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意向承租人发生过相关部门认定的违规违法问题,但已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消除处罚记录,是否能够视为无违规违法问题? 答:(1)关于所涉及的“违规违法问题”认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质检部门,工商、税务、质检、消防、治安、食品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意向承租人的违规违法处罚。(2)对于意向承租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经相关部门认定的违规违法处罚,无论其是否整改并消除处罚记录,均不符合本项目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二、延期部分 (一)原公告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0:00止”,现延期至“2024年11月14日10:30止”。 (二)原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评审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11月7日10:00”,现延期至“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30”。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290 2024年10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