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水电工劳务外包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00146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水电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WZ00146) 一、答疑部分 1.评分项“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且该业绩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2分。” 劳务外包合同都是按照小时和实际上岗人数核算费用,因此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总金额。建议此项调整为:“投标人具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2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证明材料:“(3)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评分项“拟委任人员资格”:“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员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根据国家放管服政策新版的职业技能证书统一盖第三方鉴定认证机构的公章人社部相关部门不再盖章。因此建议此项调整为“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员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得2分。”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3.评分项“信用等级”:“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1.AAA 级的,得3分; 2.AA级的,得2分; 3.A级的,得1分。 ”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颁发的荣誉不是只有等级评定还有发展水平星级评价。建议此项调整为:“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发展水平星级评价:1.AAA或3星及以上的,得3分;2.AA或2星及以上的,得2分;3.A或1星及以上的,得1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评分项“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文明单位”或“和谐劳务关系企业”或“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或相关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或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文明单位”这个荣誉除了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还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建议此项调整为:“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文明单位”或“和谐劳务关系企业”或“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或相关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或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二、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6项“拟委任人员资格”:“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员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注:1.一人提供多证的,仅按一证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对应人员缴纳的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3.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配备人员身份进行复核,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4.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现变更为:“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或第三方鉴定认证机构颁发的物业管理员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提供上述有关证书扫描件或人社部门职业技能等级查询网站查询截图;②投标人为对应人员缴纳的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一人提供多证的,仅按一证计分;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4.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配备人员身份进行复核,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5.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9项“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文明单位”或“和谐劳务关系企业”或“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或相关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或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现变更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县区级及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文明单位”或“和谐劳务关系企业”或“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或相关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或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稻香楼宾馆北苑 联 系 人:蔡斌 电 话:0551-62228749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551-66223293、66223918 2024年1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