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服(冬季防寒服)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252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服(冬季防寒服)采购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FWZ02525) 一、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认证”为: 2 投标人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认监委”)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且认证范围覆盖防寒服、冲锋衣、羽绒服品类中的任意一类):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得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所提供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得对应评分项均不得分。 0-3分 现变更为: 2 投标人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认监委”)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得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所提供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得对应评分项均不得分。 0-6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为: 3 投标人荣誉 投标人获得: (1)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政府质量奖,得2分; (2)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得2分。 注:本小项满分4分。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得对应评分项均不得分。 0-4分 现删除此评分项。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序号“4-12”,现变更为“3-11”。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生产制作方案”为: 10 生产制作 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相应数量生产线、设计团队、裁剪师,制定出能够按照承诺的生产供货时间或比承诺时间提前供货的生产制作方案。评标委员会从方案的合理性,内容详细、完整性、操作性、人员经验方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合理,内容详细,操作性强,人员经验丰富,得6≤F≤7; 方案较合理,内容较完整,有可操作性,人员经验较丰富,得4≤F<6; 方案、内容、人员经验一般,操作性不强,得2≤F<4; F 表示分值,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7分 现变更为: 9 生产制作 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相应数量生产线、设计团队、裁剪师,制定出能够按照承诺的生产供货时间或比承诺时间提前供货的生产制作方案。评标委员会从方案的合理性,内容详细、完整性、操作性、人员经验方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合理,内容详细,操作性强,人员经验丰富,得6≤F≤8; 方案较合理,内容较完整,有可操作性,人员经验较丰富,得4≤F<6; 方案、内容、人员经验一般,操作性不强,得2≤F<4; F 表示分值,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8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 466 号 联 系 人:储工 电 话:0551-6519192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66223292 2023年11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