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至三楼部分场地委托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FFCZ0010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至三楼部分场地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FCZ00109-补1)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 1.投标人荣誉内需县区市级可加分项中,因只有颁奖证书,没有相关文件或网上公布,若需证明其颁奖证书的真实性。能否让颁奖单位开具相关证明,证明此荣誉的真实性。 答: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修改”。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 7 投标人荣誉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奖项、荣誉的: (1)地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得8分; (2)县(区)级奖项、荣誉,得6分; (3)乡镇(街道)级奖项、荣誉,得4分; (4)其他情形不得分。 注:本项满分8分。奖项、荣誉仅以最高等级计分一次。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8分 现修改为 7 投标人荣誉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奖项、荣誉的: (1)地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得8分; (2)县(区)级奖项、荣誉,得6分; (3)乡镇(街道)级奖项、荣誉,得4分; (4)其他情形不得分。 注:本项满分8分。奖项、荣誉仅以最高等级计分一次。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须能体现获奖主体,获奖主体须为投标人,如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或提供的为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8分 2.原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现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1号开标室”。 第三部分 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10:00”,现延期至“2023年3月28日10:00”; 2.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7:30前”,现延期至“2023年3月17日17:30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地 址:合肥市长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东北角 联 系 人:高昕 电 话:0551-6354273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0551-6622370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