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软件园二期三号食堂委托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TGCZ0010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软件园二期三号食堂委托运营管理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TGCZ00109)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6.投标人量化评定等级: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被地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量化评定为A级的,每提供1个A级得2分(B级、C级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公示截图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部分地级市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量化评定A级荣誉以荣誉证书或以红头文件形式发出,网上公示的截图材料无法体现反应出投标人相关信息。因此,本项建议修改为:6.“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被地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量化评定为 A 级的,每提供 1 个 A 级得 2 分(B 级、C 级不得分),本项满分 6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或者红头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答:详见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投标人量化评定等级”为: 6 投标人量化评定等级 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被地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量化评定为A级的,每提供1个A级得2分(B级、C级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公示截图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0-6分 现变更为: 6 投标人量化评定等级 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被地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量化评定为A级的,每提供1个A级得2分(B级、C级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0-6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名称: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65377490 招标代理: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29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