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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软件园二期三号食堂委托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TGCZ0010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软件园二期三号食堂委托运营管理项目-1

(项目编号:2023BTGCZ00109)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6.投标人量化评定等级: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被地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量化评定为A级的,每提供1个A级得2分(B级、C级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公示截图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部分地级市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量化评定A级荣誉以荣誉证书或以红头文件形式发出,网上公示的截图材料无法体现反应出投标人相关信息。因此,本项建议修改为:6.“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被地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量化评定为 A 级的,每提供 1 个 A 级得 2 分(B 级、C 级不得分),本项满分 6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或者红头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答:详见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投标人量化评定等级”为:

6

投标人量化评定等级

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被地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量化评定为A级的,每提供1个A级得2分(B级、C级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公示截图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0-6

 

现变更为:

6

投标人量化评定等级

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被地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量化评定为A级的,每提供1个A级得2分(B级、C级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0-6

 

注: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名称: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5377490

招标代理: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51-6622329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4日

附件:补疑-创新产业园二期三号食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