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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0213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3BFFWZ00213-2)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问: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产品彩页(或图片)及购买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增值税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我公司对应评分标准的自有生产设备均为进口设备,非国产设备,进口设备发票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只能提供国外设备发票,对于以上情况,我公司提供的进口设备发票扫描件,请贵方予以认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变更内容如下:

原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4为

4

生产设备

投标人具有以下生产设备:

(1)CAD 排版设计系统(含 CAD 电脑绘图、服装数字化仪、打版机等),得2分

(2)成衣免烫生产设备,得2分

(3)全自动服装吊挂系统,得2分

注:投标人须承诺上述设备为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产品彩页(或图片)及购买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增值税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招标人保留标后查看原件并核实的权利,如有虚假,将上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0-6

现变更为:

4

生产设备

投标人具有以下生产设备:

(1)CAD 排版设计系统(含 CAD 电脑绘图、服装数字化仪、打版机等),得 2 分;

(2)成衣免烫生产设备,得 2 分;

(3)全自动服装吊挂系统,得 2 分。

注:上述设备投标人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产品彩页(或图片)及购买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或进口报关单(经营使用单位须为投标人)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招标人保留标后查看原件并核实的权利,如有虚假,将上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0-6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人:

   话: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人:

   话:0551-66223219                                                   

    202322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1日

附件: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