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0213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3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3BFFWZ00213-3)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问: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产品彩页(或图片)及购买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增值税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我公司对应评分标准的自有生产设备均为进口设备,非国产设备,进口设备发票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只能提供国外设备发票,对于以上情况,我公司提供的进口设备发票扫描件,请贵方予以认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变更内容如下: 原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4为: 4 生产设备 投标人具有以下生产设备: (1)CAD 排版设计系统(含 CAD 电脑绘图、服装数字化仪、打版机等),得2分; (2)成衣免烫生产设备,得2分; (3)全自动服装吊挂系统,得2分。 注:投标人须承诺上述设备为其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产品彩页(或图片)及购买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增值税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招标人保留标后查看原件并核实的权利,如有虚假,将上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0-6分 现变更为: 4 生产设备 投标人具有以下生产设备: (1)CAD 排版设计系统(含 CAD 电脑绘图、服装数字化仪、打版机等),得 2 分; (2)成衣免烫生产设备,得 2 分; (3)全自动服装吊挂系统,得 2 分。 注:上述设备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产品彩页(或图片)及购买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或进口报关单(经营使用单位须为投标人)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招标人保留标后查看原件并核实的权利,如有虚假,将上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0-6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 系 人:胡 工 电 话: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 系 人:程工 电 话:0551-66223219 2023年2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