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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巢湖市第二中学湖光新校区四成礼堂生活超市委托经营管理(二次)

     原项目编号: 2022BFMCZ00474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市第二中学湖光新校区四成礼堂生活超市委托经营管理(二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MCZ00474-1)

 

1. 请问内部装修是否完成?是否需要投标人装修?

:内部未装修,具体装修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 请问法定代表人自营的个体超市是否计算企业实力分?

答:个人自营的个体超市不符合招标文件评审指标中“企业实力”的评审要求。

3. 请问法定代表人名下的车辆是否计算企业实力分?

答:个人名下的车辆不符合招标文件评审指标中“企业实力”的评审要求。

4. 请问法定代表人自营的个体超市荣誉是否计算企业荣誉分?

答:个人自营的个体超市荣誉不符合招标文件评审指标中“企业荣誉”的评审要求。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补充如下内容:“中标人存在16.6情况的,其投标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代理服务费后,余款转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未中标的投标人存在16.6情况的,其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中“12.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写出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现变更为“1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巢湖市第二中学

    址:巢湖市健康西路以南,体育大道以东

联 系 人:姚弘

    话:0551-8233139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 系 人:万工

    话:0551-66223703

                                                  202211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3日

附件:2022BFMCZ00474-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