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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食堂委托运营

     原项目编号: 2022BFFCZ0019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食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FCZ00196-补1)

 

答疑部分

1、问: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字样的,得3分。据了解,本项目不需要送餐,特殊情况下,各公司均有保障措施,故此条设置不合理,请予以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人考虑到培智学生(智力障碍)的特殊性,本项目需提供送餐服务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提出送餐要求

2、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编写团餐行业服务管理规范标准的:地市级规范标准每个得2分,省级及以上规范标准每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本项目为食堂委托运营,参与编写团餐行业服务管理规范标准与实际经营并无太大关联,倾向性太强,请予以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团餐行业服务管理规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既是科学技术成果,也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标准起草单位一般为某一领域的权威、标杆、引领者,更具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近年来,餐饮领域出台不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如:《公筷公勺服务规范》、《餐饮企业诚信计量评价要求》等,参与起草企业很多。所以此项不具有倾向性。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大众路与学林路交口东200米

人:赵俊浪

   话:0551-6552237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人:

   话:0551-6622329066223925

20226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2日

附件:特教中心食堂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