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政务综合楼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0873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4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政务综合楼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FBZ00873-补1) 一、答疑部分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需求“12.4 能耗变动风险”中:“托管期间遇供能部门调整能源单价的,波动范围在±10%内,则能源托管费用维持不变。如果价格波动范围超出±10%,则对应能源托管费用按价格超出10%的部分进行调整,调整的时间为价格调整后的同步时间。(各能源种类计费单价为:电力0.6547元/千瓦时;蒸汽256元/吨;水3.4元/立方米)”
上述条款与《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20)有较大偏差。能源单价变化属于政策性不可抗力,参考当前国际能源形势和未来趋势,能源单价将持续上涨,根据上述招标文件的条款,投标方能源成本将直接上升10%,经测算该项目的投入产出为负。请招标人考虑是否予以调整。 答:详见变更部分。 二、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需求“12.4 能耗变动风险”及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6.6”中“托管期间遇供能部门调整能源单价的,波动范围在±10%内,则能源托管费用维持不变。如果价格波动范围超出±10%,则对应能源托管费用按价格超出10%的部分进行调整,调整的时间为价格调整后的同步时间。(各能源种类计费单价为:电力0.6547元/千瓦时;蒸汽256元/吨;水3.4元/立方米)”现变更为“托管期间遇供能部门调整能源单价导致基准能耗费用波动的,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托管费用亦应按中标价同比例浮动予以调整,调整的时间为价格调整后的同步时间。(能耗基准单价为:电力0.6547元/千瓦时;蒸汽256元/吨;水3.4元/立方米)”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需求“11.付款方式(1)”中“招标人每年度对中标人节能率、服务品质等履约情况考核后支付托管年度最后一个月费用。”现变更为“招标人每年度对中标人节能率、服务品质等合同履约情况及能耗变动因素考核后,支付托管年度最后一个月费用。” 三、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到“2022年5月31日10:00”,现延期到“2022年6月9日10:00”; 2.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0:00”,现延期到“2019年6月9日10: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习友路988号 联 系
人:吴艺 电 话:0551-63530687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6223920、66223295 2022年5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