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丰县收购客运班车资产处置
原项目编号: 2021BFCCJ01020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收购客运班车资产处置(3次)项目补疑公告 长丰县收购客运班车资产处置(3次)项目(项目编号:2021BFCCJ01020)补疑公告如下: 一、补充公告内容: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为25万元整。 二、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1.本项目公告期由“2022年3月2日9:00始至2022 年3月15日17:00止”变更为“2022年3月2日9:00始至2022 年3月22日17:00止”。 2.本项目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北京时间2022年3月16日 11:00 ”变更为“北京时间2022年3月23日 11:00 ”。 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联系人:万工 电话:0551-66223703 2022年3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