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储地块建筑物(构筑物)等残值处置
原项目编号: 2021BFECJ01089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储地块建筑物(构筑物)等残值处置项目公告补疑1 (项目编号:2021BFECJ01089-1) 一、答疑部分 (一)问:我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中现场踏勘表是以转让方发放的表格为准还是以公告附件表格为准? 答:均可以,但现场踏勘表须经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盖章。 (二)问:我单位仅保留一份经转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表原件,拟将原件放入资格审查材料正本,复印件放入资格审查材料副本是否可以? 答:可以,但现场踏勘表复印件须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290、66223291 2021年12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1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