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燃气集团基于RBI技术的压力管道检验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257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燃气集团基于RBI技术的压力管道检验定点单位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1BFFBZ02573)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问:对招标文件第40页 8.2.2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序号4 经营历史指标有异议。 4 经营历史 投标人从事燃气压力管道检验的服务年限: (1)5年(含)以下的,得1分; (2)5年(不含)至10年(含)的,得3分; (3)10年(不含)以上的,得5分。 注: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成立时间为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0-5分 我方为国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五年一审,法人证书上不能体现成立时间,我方投标时可否提供若干以往已审法人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来证明我方成立时间或从事燃气压力管道检验的服务年限? 答:可以,详见变更内容。 二、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4为: 4 经营历史 投标人从事燃气压力管道检验的服务年限: (1)5年(含)以下的,得1分; (2)5年(不含)至10年(含)的,得3分; (3)10年(不含)以上的,得5分。 注: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成立时间为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0-5分 现变更为: 经营历史 投标人从事燃气压力管道检验的服务年限: (1)5年(含)以下的,得1分; (2)5年(不含)至10年(含)的,得3分; (3)10年(不含)以上的,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服务年限根据以下标准之一进行评审:(1)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2)以投标人提供的若干过往已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最早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为准,(3)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最早的发证时间为准。 投标人如提供多个证书,服务年限以其中时间最长的计取。未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5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启竞 联系方式: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0551-66223219 日期:2021年11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