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影院放映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1BTFAZ0192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电影院放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TFAZ0192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中要求业绩需提供合同及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且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目前行业内大部分业绩验收报告均没有盖章,仅提供盖章合同是否可以? 答:可以,详见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业绩要求”现变更为: 30 业绩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电影放映设备已供货及安装完毕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注:(1)业绩合同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业绩合同应提供包含甲乙方、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安装范围(如设备类型、名称,允许隐藏合同供货清单上的设备产品单价部分)、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1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供货安装范围(如设备类型、名称,允许隐藏合同供货清单上的设备产品单价),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名称:合肥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莹 联系方式:0551-62615538-803 招标代理: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话:0551-6622380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9日
附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