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能、众诚)粉煤灰、渣转让(二次)
原项目编号: 2021BFFCJ00878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能、众诚)粉煤灰、渣转让(二次)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2021BFFCJ00878)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能、众诚)粉煤灰、渣转让(二次)”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问:如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去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中是否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答: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但资格审查材料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联系人:万工 电话:0551-66223703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