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智湖科创中心前期物业
原项目编号: 2021BFTBZ0103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5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智湖科创中心前期物业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TBZ01037-补2) 业绩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合同扫描件;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建筑面积、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七.投标业绩,删除: (三)正在履约/已完成证明 (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目前(正在履约/已完成)。该项目合同总建筑面积为 ,合同签订时间为 。服务内容为(园区物业/招商运营管理)。 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合同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3.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第9条第1项要求业绩服务内容须为园区物业管理,请问工业园区物业管理业绩或产业园区物业管理业绩是否可以视为园区物业管理业绩? 答: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