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智湖科创中心前期物业
原项目编号: 2021BFTBZ0103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5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智湖科创中心前期物业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1BFTBZ01037-补1)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10:00”,现延期到“2021年6月18日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4号开标室。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8、9条,现变更为: 8 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证书的: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得2分; (2)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2分; (3)具有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 2.本项目配备的主管具备以下证书的: (1)维修主管: ①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 ②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的,得2分; ③具有五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2分; ④具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 (2)客服主管: 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 ②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分。 (3)秩序主管: ①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 ②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1分; ②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的,得2分; (4)财务主管: 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 ②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1分; ③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证的,得1分; ④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得1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0-25分 9 业绩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的园区物业管理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的招商运营管理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12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业绩要求,现变更为: 业绩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总建筑面积、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1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建筑面积、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 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七. 投标业绩,现变更为: (一)业绩表 (格式仅供参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服务内容 合同总建筑面积 业绩合同甲方及联系电话 备注 评审业绩(打分业绩) 1 (园区物业/招商运营管理) …… (二)业绩证明材料 (建议与上述“(一)业绩表”填写的业绩一一对应提供) (三)正在履约/已完成证明 (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目前(正在履约/已完成)。该项目合同总建筑面积为 ,合同签订时间为 。服务内容为(园区物业/招商运营管理)。 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合同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1年6月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