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共享单车和共享助力车委托运营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009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1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共享单车和共享助力车委托运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FBZ00094-补2) 答疑部分 1.本项目并不涉及唱标这一环节,但是文件提交系统里面涉及唱标信息是否需要填写? 答:本项目无须报价,投标系统唱标信息中的投标报价填写不作要求,具体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制作系统目录及顺序不可调整且与招标文件不对应,文件提交系统是自动生成的目录,目录包括以下十四项,自动生产的目录和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无法匹配,想咨询一下是以招标文件还是系统自动生成的顺序为准呢?如果以招标文件为准,系统无法进行调整如果操作呢? 答:本项目对投标文件生成的顺序没有要求,投标文件中应能体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3.“共享电单车”是否满足本次招标中要求的“共享助力车”? 答:满足。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 系 人:严丛林 电 话:0551-6275564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6223920、66223295
2021年2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