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人民路4号东3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 2021BTFCJ00078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人民路4号东3房屋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合肥市人民路4号东3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021BTFCJ00078)项目变更公告如下: 1、接委托方通知,原公告中房屋租赁用途要求:“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商业服务。承租人如需经营娱乐、餐饮等有噪音的行业,须取得环评、消防资格证等相关证照。”现变更为:“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商业服务,禁止经营娱乐、餐饮等有噪音的行业。” 2、接委托方通知,原公告附件《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中“三、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第1款第(3)项、第(7)项条款内容调整如下: (3)乙方未被甲方禁止在租赁房产内从事生产、仓储、餐饮、娱乐、旅馆等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确保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相关合格证件后,方能从事以上生产经营活动。 (7)乙方未被甲方禁止使用罐装燃气和将租赁场地用作开设餐厅、旅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确保场所内(除厨房内按法律规定存放少量的瓶装煤气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瓶装煤气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用途和方法正确使用;煤气瓶须按相关规定定期送往技术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项目联系人:龚工 电话:0551-66223782 2021年2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