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5号线南段站内口罩自助售卖设备场地租赁
原项目编号: 2021BTFCJ00035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5号线南段站内口罩自助售卖设备场地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根据委托方要求,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5号线南段站内口罩自助售卖设备场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021BTFCJ00035)项目变更公告如下: 1.原项目公告:“三、承租条件”中“11.其他特别说明:承租人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承租人须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提供备案。若因此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现变更为:“ 11.其他特别说明:承租人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承租人须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向出租方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其核查,若承租人未能提供的,取消其成交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出租方将重新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要求其他竞买人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其核查,并确定承租人。” 2.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0551-66223293,66223918 2021年1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