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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食堂委托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 2020BFGCZ0086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19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食堂委托运营管理项目答疑变更公告

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食堂委托运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20BFGCZ00865)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9.投标人荣誉中“2.投标人获得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十大团餐品牌金奖”的得2分”。

问:1.此项细则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设置了加分条件,违背了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原则。同时有悖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建议将此条修改为:“2.投标人获得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十大团餐品牌金奖”或“中国团餐百强企业”的得 2 分。”

2.该项具有明显倾向性与针对性,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其它团餐类荣誉都具有相同的权威性与品牌效应。建议修改为【2.投标人获得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团餐类荣誉的得 2 分。】。考虑到贵园区属于医疗类的,建议或者将此项修改为【2.投标人获得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社区、医疗、养老团餐代表品牌”的得 2 分。】

答:招标文件中原投标人荣誉评分为:

9

投标人荣誉

1.2017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颁发的餐饮业荣誉奖项:国家级每个得4分;省级每个得2分;市级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获得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十大团餐品牌金奖”的得2分。

注:1.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以最高荣誉得分为准。

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中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6

现变更为:

9

投标人荣誉

2017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颁发的餐饮业荣誉奖项:国家级每个得3分;省级每个得1.5分;市级每个得1分;最高得6分。

注:1.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以最高荣誉得分为准。

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中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6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65326602

招标代理: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话:0551-6622380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8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