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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广福花园小区保安保洁保绿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BBZ0277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广福花园小区保安保洁保绿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BBZ02777-2)

一、延期部分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112610:00”,现延期到“202012210: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3号开标室。

二、答疑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企业荣誉”:“1.投标人自 2017 1 1 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单位”或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荣誉的,得 1 分”,经查,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在全国范围内,部分地区颁发的此类荣誉在部分地区叫“先进集体”荣誉;虽然名称不一样,但是此类荣誉的性质是一样的。请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集体”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企业荣誉”:“投标人自20171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单位”或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荣誉的,得1分”,现变更为:“投标人自20171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先进集体”或“文明单位”或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荣誉的,得1分”。

2.我公司已报名了贵单位发布的“ 广福花园小区保安保洁保绿服务(项目编号:2020BFBBZ02777)”,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后,现对招标文件提出以下疑问:

招标文件第45页项目负责人要求:“2.项目负责人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且获证时间不少于五年(以发证时间为准)的,得2分”。本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且获证时间不少于五年,以发证时间为准,发证时间并不能代表从业经验,且在201668日“物业管理师”考试取消,已不再颁发,“物业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也并非政府权威部门颁发,由城建培训中心颁发。此项对于同样优秀但证书年限达不到或者未取得证书的项目负责人有失公平。我公司认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政府采购当事人,第二十条第():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得2分”。希望贵单位能够重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分析、变更,以达到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政府招投标活动。

答: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此次招标面向全国公开招标,上述条款仅为评分项,不存在排他性。

3. 招标文件P44,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中“2.配备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师或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证书的,得2分;”据我司核查得知: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是我国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参加的一种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智能楼宇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照《智能楼宇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规定,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等级共分为四级,分别为智能楼宇管理师(四级),智能楼宇管理师(三级), 智能楼宇管理师(二级),智能楼宇管理师(一级)。各等级概况如下:智能楼宇管理师(四级):对智能楼宇设备与系统进行操作、应用、维修等工作,适合智能大厦物业公司的操作工,如:水电工、制冷工、暖通工、锅炉工、装修工等;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在特定情况下,能运用专门技能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智能楼宇管理师(三级):对智能楼宇设备与系统进行维护、故障发现与排除等工作适合智能大厦物业公司技术人员,如:班组长、系统维护技术员等;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部分非常规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和培训四级人员。智能楼宇管理师(二级):对智能楼宇设备与系统进行分析、二次开发等工作,适合智能大厦物业中层技术管理人员,如:物业技术经理、工程部经理等; 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难题;能指导和培训三、四级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管理能力。智能楼宇管理师(一级):对智能楼宇设备与系统进行整体协调运行、节能运行等工作,适合智能大厦物业高层技术管理人员,如:物业总工程师等;在技术技能方面有创新;能指导和培训二、三、四级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管理能力。

我司的智能楼宇管理师证书为二级,是否二级智能楼宇管理师证书等同于或高于中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师?

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2.配备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师或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证书的,得2分”,现变更为:“2.配备人员中具有二级(中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师或具有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证书的,得 2 分”

4.我司有部分项目在中标后(总公司中标),为响应甲方和项目属地纳税要求,部分服务项目为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进行属地化签订。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代表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可以计算为有效业绩?

答:可以。

5.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而我司部分服务项目为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进行属地化签订。属地行政主管部门给分公司颁发的先进单位或物业优秀管理企业荣誉,是否可以得分?

答:可以。

6.招标文件第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本次招标公告指定账号,且应当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号转出”;第18页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前,投标人应向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基本账户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为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本次招标公告指定账号”。广福花园小区保安保洁保绿服务项目为服务类的项目,本次招标划分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一栏,因其项目性质与工程建设采购项目不同,可不要求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类型。建议修改为:“15.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本次招标公告指定账号,且应当从投标人单位账号转出”;第18页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前,投标人应向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本次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答: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7.企业荣誉中“投标人自 20171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单位”或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荣誉的,得1分。”该项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近几年在全国各地都在进行创建文明城市建设,且在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中,合肥市蝉联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已顺利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由此可见文明创建工作至关重要,建议此条修改为:投标人自20171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单位”或“文明单位”等类似荣誉证书,得1分”。

答:详见本补疑公告第1项。

8.项目负责人中“项目负责人具有经济类或工程类或电子类职称证书的,中级及以上的,得 1 分”由于此项目是保安保洁保绿服务项目,且采购需求里没有工程类或电子类服务项目,所以此处项目负责人具有经济类或工程类或电子类职称证书设置不合理。建议此条删除或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有经济类或工程类或绿化类或电子类职称证书的,中级及以上的,得1分”。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工程类包含绿化工程。

9.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中“配备人员中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由于本项目采购需求除项目负责人1人外无其他综合管理人员(且评分细则中已对项目负责人设置单独评分内容),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是对项目综合管理人员的要求和能力体现,此处要求保安、保洁、保绿部门管理人员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设置不合理,考虑到项目服务需求的实际,建设删除此项人力资源评分条件修改为“配备人员中具有初级(五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2分。”或“配备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绿化工类证书,得1分”或“配备人员中具有电梯安全员证书的,得1分。”

答: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7日

附件:广福花园小区保安保洁保绿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