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2019CWCJ0825
原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答疑公告 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能热电”)100%股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019CWCJ0825),现转让方答疑如下: 1.瑞能热电账面应收亳州古井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古井热电”)2,558.89万元等款项,合计2,704.35万元。目前,古井热电营业执照处于吊销状态,评估报告披露,古井热电处于清算状态,但评估值仍按账面值确认。意向受让方对此笔存在坏账风险的款项存有顾虑,转让方是否有解决办法? 答:我公司专门就该事项向亳州市财政局进行了请示,并得到了相关回复。根据回复意见,亳州市财政局将对所涉及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问题进一步核实,并根据核实后的金额与瑞能热电应付亳州市财政局款项进行冲抵。目前亳州市财政局已经启动相关核实工作。针对具体冲抵结果,将根据亳州市财政局的核实结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约定。 2.瑞能热电现使用土地属转让方全资子公司安徽瑞福祥食品有限公司所有,地面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如意向受让方摘牌,请转让方尽快出让瑞能热电现使用土地,转让方可否承诺帮助瑞能热电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土地证、房屋产权证等资产权属证明? 答:我公司承诺将积极与亳州市政府对接沟通,将瑞能热电现使用土地按照相关程序过户至其名下,协助瑞能热电受让方办理瑞能热电所属土地证件及其他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 3.瑞能热电正在运营的7.5MW机组无发电业务许可证,据了解,瑞能热电正在办理,如意向受让方摘牌,转让方可否协助办证? 答:瑞能热电正在办理7.5MW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我公司承诺未来将积极协助瑞能热电受让方办理该机组相关资质。 4.瑞能热电账面欠亳州市财政局10173.52万元、亳州金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249.14万元,合计13422.66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未计息。挂牌公告要求受让方摘牌后,瑞能热电需在4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13422.66万元。意向受让方表示如摘牌后,针对此款项存在还款压力,能否宽限还款日期或其他便利支持? 答:我公司将会与亳州市人民政府沟通对接,针对宽限还款期限等事宜积极寻求支持。 5.目前,瑞能热电产能利用率较低,如意向受让方摘牌,请亳州市政府、转让方在热区划分、供热价格等方面给予支持。 答:我公司将会针对热区划分、供热价格等方面,请示亳州市人民政府,全力协助瑞能热电受让方获得相关支持。 6.本项目公告要求“关联企业仅指意向受让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请问公告所述“子公司”是否包括子一级、子二级或多级子公司? 答:本项目公告所述“子公司”包括意向受让方实际控制的一级、二级或多级子公司。 7.本项目公告要求的业绩是否可以由意向受让方的多个关联企业分别提供?因时间跨度较长,期间意向受让方曾进行重组,部分控股子公司已注销或已划入意向受让方控股的上市公司,请问该类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业绩是否有效? 答:本项目公告中的业绩可以由意向受让方的多个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分别提供,但须提供证明意向受让方与关联企业的股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已注销控股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已划入意向受让方控股的上市公司业绩有效。 8.关联企业股权关系是否可以以工商查询系统“企查查”、“启信宝”等查询结果为依据? 答:不可以。若意向受让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则股权关系应以意向受让方及关联企业的公司章程关键页(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或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证明依据;若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则股权关系应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权关系为证明依据,并附查询网址(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18,66223920 传真:0551-66223694 网址:ggzy.hefei.gov.cn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1月1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