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荷北苑13号楼101-106门面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9CLCJ0643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荷北苑13号楼101-106门面房屋租赁答疑公告 新荷北苑13号楼101-106门面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019CLCJ0643)答疑通知如下: 1. 我司认为本项目资格条件 “承租人须有办学许可证,”要求有针对性和倾向性。据了解瑶海区、蜀山区、庐阳区、包河区等教体局学社办、民成科、人社局等办学许可证审批主管单位,近两年审批的上百家办学许可证中,均没有“社区教育”字样,且办学许可证审核范围中无“社区教育”这块项目,没有文件支持。我司请求将资格条件中“且办学许可证中须有‘社区教育’字样”删除。 答:按租赁公告要求执行。设置本项目资格条件是依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4】10号)、《合肥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教【2017】84号)内容和精神,更好的打造社区教育,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发展。同时该处资产产权单位也是为了完善本地区教育网络体系,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和社区学习共同体建设,加强社区教育示范单位创建,更好的规划社区教育和整合社区教育资源而设置的要求。本项目房屋用途要求已经产权方决策并报区国资办批准。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18,66223920 传真:0551-66223694 网址:ggzy.hefei.gov.cn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2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