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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2020年售电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9CFCZ0419

原公告日期:2019年09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2020年售电服务答疑公告

合肥供水集团2020年售电服务(项目编号: 2019CFCZ0419)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关于合肥供水集团2020年售电服务在招标文件投标业绩承诺函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信息,此项涉及到用户的商业机密,希望给予修改为提供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年度售电公司基本信息表(此表里面有每家售电公司的代理用电量)的通知作为评标依据。

答: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8条业绩要求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投标业绩承诺函”中表格两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8条业绩要求:“2.本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资料为电力交易代理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反映投标人代理售电量)。”;

现变更为:2. 本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资料为电力交易代理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反映投标人代理售电量),或提供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成交结果公告(须反映投标人成交结果,成交结果以成交电量或成交意向电量体现均可)。”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业绩承诺函”中: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代理售电量

业主单位

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备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并一一对应的业绩,如投标文件中实际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表中未填写或与表中填写业绩不匹配,可能导致业绩评审不通过或不得分;2. 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含项目名称、代理售电量),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

现变更为: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代理售电量

业主单位

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备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并一一对应的业绩,如投标文件中实际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表中未填写或与表中填写业绩不匹配,可能导致业绩评审不通过或不得分;2. 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含项目名称、代理售电量),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3. 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成交结果公告,可选择不提供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

 

 

: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66223938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9925

三、附件

附件:合肥供水集团2020年售电服务答疑公告(2019CFCZ04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