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和康居苑廉租房商业委托运营
原项目编号:2019CFCZ0065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和康居苑廉租房商业委托运营答疑公告 和康居苑廉租房商业委托运营项目(项目编号:2019CFCZ0065)答疑通知如下: 1.我司承租的房产是国有资产,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由合同甲方提供产权证明是否可以? 答:如该房产产权方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须提供规划许可证或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是位于(详细地址)房产的产权方。该处房产因 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 特此说明 产权方(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18,66223920 传真:0551-66223694 网址:ggzy.hefei.gov.cn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