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六安滨投置业有限公司80%股权及28331万元债权捆绑转让
原项目编号:2019CHCJ0085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六安滨投置业有限公司80%股权及28331万元债权捆绑转让项目答疑公告 六安滨投置业有限公司80%股权及28331万元债权捆绑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019CHCJ0085)答疑公告如下: 1.公告第五项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中涉及“意向受让方(或对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股东)”相关资质。建议明确意向受让方与间接控股股东的股权层级关系及间接控股持股比例要求。 答:间接控股股东应为意向受让方直接控股股东的直接控股股东,且间接持股比例累计(相应股东持股比例相乘)必须大于50%。举例:A公司直接持有B公司80%股权,B公司直接持有C公司70%股权,即A公司间接持有C公司56%股权【80%*70%=56%】,则A公司为C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2.根据本项目4月18日的答疑公告中股权关系证明材料要求,除公司章程外,还可用股权关系证明函及各级持股比例结构图代替。建议明确意向受让方可按补充公告要求,提供股权关系说明,但必须提供本次转让公告期内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答:意向受让方可以按照4月18日补充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即股权关系证明及企业年报),企业年报须包含股权关系内容(意向受让方须在企业年报中标注出体现股权关系内容的具体位置)。如企业年报中无股权关系内容或股权关系说明不清晰的,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在公告期内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3.公告第六项交易条件中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第4条“意向受让方须认可转让方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标的企业六安滨投公司后续生产经营活动等相关事宜享有管理权、监督权”。请明确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六安滨投公司后续生产经营活动享有管理权、监督权的具体内容及范围。 答: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六安滨投公司享有的管理权及监督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六出2018-16号地块A、B地块为同一宗地,土地出让文件要求A、B地块需统一规划实施,B地块规划设计方案须由转让方独立负责完成。 (2)六出2018-16号土地B地块销售价格、营销方案及建设成本,须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标的企业资金封闭运行,财务实行双签制度。 (4)标的企业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须由转让方保管和管理,标的企业用章需执行转让方规定的审批流程。 4.公告第六项交易条件中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第5条“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标的企业所持资产‘六出2018-16号’土地的B地块的土地现状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要求。” 六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六国土资告【2018】 5号文件是本次交易标的企业所持土地的法定出让文件,意向受让方是否须满足和遵守该文件的相关要求?请确认。 答:按原公告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920,66223918 传真:0551-66223764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9年4月30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