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7年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
原项目编号:2017CXCZ002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7年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7年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017CXCZ0023)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6条第1点第(2)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现变更为“投标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三项承诺附件第2条“我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时限为近三年,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原件携带备查)”,现变更为“我公司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时限为近三年,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原件携带备查)”。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920,66223919 传真:0551-66223764 2017年2月1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