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人工煤气原生产及配套设备报废处置
原项目编号:2016CFCJ0745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人工煤气原生产及配套设备 报废处置项目变更公告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人工煤气原生产及配套设备报废处置项目(项目编号:2016CFCJ0745)”变更公告如下: 一、公告第七项(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字样”;现变更为:“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格”。 二、公告第十二项(一)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变更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 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格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字样或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格的证明材料”。 二、公告中报名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11月21日17:00”;现延期至“2016年 12月5日下午17:00”。 三、公告中自由报价期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11月23日10:00”;现延期至 “2016年12月7日10:00”。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2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