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滨湖竹园农贸市场市场经营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2016CBCJ1055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竹园农贸市场市场经营权转让答疑公告 “滨湖竹园农贸市场市场经营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016CBCJ1055)答疑公告如下: 一、转让公告中第五项第2条要求:“受让方在上述房产内只限于进行农贸市场行为”。第九项第10条要求:“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整体转让、出借经营房产。如因经营需要,受让方可以对经营房产局部招商”。请问此处允许的局部招商是仅限招商经营菜市场品项?还是可以招商其它品项(如经营超市、酒店、网吧、宾馆等品项)。
答:仅限招商经营菜市场品项,禁止经营超市、酒店、网吧、宾馆等品项。
二、因竹园农贸市场面积较大,且竹园前期人口较少,如果在后期的实际经营中,农贸市场一楼完全可以满足居民生活需求,为了防止资源浪费,丰富服务品项,请问在经营权转让期内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农贸市场二楼改造为其它用途?经营其它品项?
答:不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话:0551-6622760;66223698
传真:0551-66223764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1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