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金寨路427号沿街门面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6CLCJ0285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金寨路427号沿街门面出租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16CLCJ0285 金寨路427号沿街门面出租项目(2016CLCJ0285)变更公告如下: 原公告表格第四项“出租标的基本情况”,现增加: 5、委托方不负责提供水费及电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委托方仅可向一般纳税人的承租人提供税率为5%的房屋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非一般纳税人的承租人提供房屋租赁增值税普通发票。 7、标的房屋在正对金寨路一侧设有大门出口,无后门通道。租期内承租人需根据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设计装修和消防改造,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房屋装修改造方案须在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如因房屋装修改造后不符合相关规定造成不能通过消防验收,承租人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及不能正常履行租赁合同义务的,全部后果和损失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对此不予任何补偿。 8、标的房屋的水管现有不明渗漏情况,承租人须自行安排检修,费用自理。 注:此公告视同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出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662室 项目负责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705 传真:0551-66223764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