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BOPP薄膜生产线设备转让
原项目编号:2016CFCJ0553
原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BOPP薄膜生产线设备转让项目变更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BOPP薄膜生产线设备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016CFCJ0553)变更公告如下: 原转让公告第十六条交易服务费收取:“受让方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款的2.5% (合肥市物价局合价[2009]216号文件)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现变更为“受让方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2.5%;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2%;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1%;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为0.5%。” 注:此公告视同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与转让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意向受让方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 66223698、66223760 传真:0551- 66223704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5月1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