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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FFN01630
项目名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北校区)2024年-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评分办法2.2综合评分中人员配备“本项目配备的工程主管(1人):(1)具有电工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修改为“本项目配备的工程主管(1人):(1)具有电工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2、本项目第四章评分办法2.2综合评分中人员配备“水电维修工(2人):同时具有电工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电工),每人得1分,满分2分”修改为“水电维修工(2人):具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电工),每人得1分,满分2分”。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第四章评分办法2.2综合评分中人员配备“本项目配备的工程主管(1人):(1)具有电工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已修改,详见更正内容。 2、本项目第四章评分办法2.2综合评分中人员配备“本项目配备的保洁主管(1 人):(1)具有环境类或保洁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是否可修改? 答:本条设置与保洁主管专业能力相关,且不具有限制性,本条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3、本项目第四章评分办法2.2综合评分中人员配备“水电维修工(2人):同时具有电工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电工),每人得1分,满分2分”是否可修改? 答:本条已修改,详见更正内容。 4、本项目第四章评分办法2.2综合评分中供应商荣誉中“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垃圾分类方面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是否可修改? 答:践行生活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也包含在本次服务中,此项要求一方面为了提高校园环境卫生的服务要求;另一方面是提高学生的生态文明的综合素质。此项不予修改。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学林路与大众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5522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